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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新的世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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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七月 3, 2010 - 17:43


{{如果说主权原则(及其不可侵犯性)构成了17世纪以来国际关系的底线,那么今天,成为世界治理指导原则的则应是相互依存性原则,而且这一原则应当具有普世标准的价值。未来,新的标准,新的运作方式,可能还有新的建制都应当根据相互依存性原则去构想和发展。

围绕相互依存性原则构建的世界治理在实施过程中必然采取一种寻求共识的方法。这样一种世界治理的伦理和政治基础需要本着对全球“负责”和“团结”的精神去探索,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多元性”,“尊严”和“可持续性”的意识,这就是我们可以称作“21世纪世界治理的五个支柱”。}}

正文:

“封建制度已不再是一种政治制度,但它仍旧是所有民事制度中最庞大的一种。范围缩小了,它激起的仇恨反倒更大;人们说得有道理:摧毁一部分中世纪制度,致使剩下的那些令人厌恶百倍。 ”

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1856

托克维尔关于法国大革命的这一著名论断揭示了所有革命的悖论,即革命总是在形势开始好转,而不是人们通常以为的那样,在形势无可挽回地恶化的时候发生的。换句话说,当一个僵化的体制开始松动的时候,它的严酷性尤其令人不堪忍受,特别是这一松动在通常的情况下还是局部的。1789年以来发生的所有革命都证实了这一分析,例如,沙皇亚历山大二世的社会改革酝酿了俄国革命的激情,伊朗巴列维国王不彻底的现代化变革措施成为伊斯兰革命的温床。

地缘政治大革命的情况又如何呢?这个领域的例子虽然不多,但至少威斯特法利亚革命的情况大抵如此,这场地缘政治大革命产生了作为欧洲地缘政治和世界地缘政治基础的国际关系体系。威斯特法利亚革命结束了帝国体系的霸权和教会与国家的对立,并奠定了现代国家、国际法和强权平衡体系的基础,这一体系生来就是有缺陷的,但却颇为成功地一直运行到1914年。威斯特法利亚体系是一个非常暴力的世纪和1555年签订的《奧格斯堡和約》的间接结果,是奧格斯堡这个妥协的和约加剧了欧洲内部的危机,并成为引发惨烈的“三十年战争”(1618—1648)的导火线。

我们在这里不是要比较完全不同的时代。一如17世纪一样,今天我们正处在一个时代的转折点上,旧秩序——如果我们可以将之前的冷战时代称作秩序的话——已经不复存在,世界正在寻找一个新的秩序,即一种能够处理当今的问题,预防明天的危机,书写未来历史的治理方式,目前我们还没有找到。也就是说,我们在寻找适合全球化的“世界治理”,它可以使共同的问题得到集体的管理,充分顾及到人民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

从威斯特法利亚体系结束的1914年到联合国成立和冷战开始的三十年期间,世界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重大危机,冷战的两极化和核威胁构成了地缘政治最异常的状态之一,然而正是这种异常状态带来了某种形式的和平,这个不完美的和平一直持续到苏联解体。这个与不太可能的全面战争栓在一起的不可能的和平(按照哲学家雷蒙•阿隆的说法)在冷战结束的时候根本无法修正这一体系。模棱两可的战争之后是模棱两可的和平。因此,与威斯特法利亚革命相比,目前的形势实际上更接近包含所有危险的奧格斯堡妥协。

事实上,目前我们正处在一个迷惘的时期,因为所有国际合作的努力都一个接一个地失败了。奥斯陆协议没能使棘手的中东问题有所进展;多哈回合自由化谈判连续五次失败;旷日持久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谈判一开始在京都取得了成功,后来却在哥本哈根遭遇全面失败;防止核扩散大会由于奥巴马的承诺所唤起的希望很可能破灭;对金融监管、逃税天堂、金融衍生产品,以及银行家越来越离谱的巨额酬金至今没有采取任何严肃的、全面的措施。

面对前所未有的情势须发明前所未有的办法。但是我们无法完全抛弃过去,经过考验的治理方法是与人们自然联系在一起的方法。今天,有三个全球问题的集体管理体制相互竞争,然而我们面对的问题越来越多,每一个体制都无法涵盖所有问题的光谱,每一个体制都无法单独进行世界治理的变革。

{{{三个跨国的治理体制}}}

就其重要性和久远性而言,第一个体制是建立在实力和平衡基础上的强权体制。这一体制通过强国之间的“合作”竞争来管理集体问题。这也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多极”体制,或者说大国多极体制。冷战的结束,中国、印度、巴西和俄罗斯的崛起,或者说重新崛起加强了世界可以由一个强国组成的小集团来领导的想法,这些强国似乎将世界的善治看作既能维护各自的国家利益,又能在不改变全球地缘政治现状的情况下促进人类事业的方法。

但是历史上,这种体制存在重大缺陷,因为大国同盟中的一个强权势必在某一时刻会试图为自己的利益改变现状。尽管根据修昔底德 的分析,我们知道一个强权不可避免地带有侵略性——当然,中国人不见得认同这个观点——我们应当承认,强权之间的平衡是不稳定的,而且经常倚强凌弱。

与一个国家称霸世界的帝国模式相比——如1990—2000年间美国的霸权,“多极”体制似乎是一种进步。现在,这个体制是由G8和G20组成的,今后,G20有超过G8的趋势。这无疑是一种进步,但不是革命性的进步,因为这个体制仍然建立在民族国家和国家主权不可侵犯的基础上,尽管享有特权的国家圈子扩大了,但这仍然是一个大国强权的统治集团。此外,还有一个其重要性不可低估的情况:无论好坏,21世纪的世界仍然是由实力支配的世界。

第二个体制是人们简单地称作“集体安全”的体制,它的历史并不长,就哲学层面而言,它产生于18世纪,然而20世纪才真正出现。历史上,这个体制与慈善模式相比是一种明显的进步,慈善模式是1870年战争后出现的第一个世界性组织(红十字会,日内瓦公约等)。

今天,集体安全体制由联合国组织为代表。尽管经常受到批评,而且是不无道理的批评,联合国还是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处理与战争、和平、经济发展及未来环境安全问题有关的持续性机制。这一机制虽然意义有限,但仍然证明对当前问题的集体管理是可能的。联合国有一个常任和一成不变的安理会,我们不能说这是一个真正的“民主”体制,但它至少比第一个体制民主得多。

人们期待联合国解决一系列不断扩大的问题,但又没有给它提供必要的手段。尽管如此,联合国仍然是未来世界治理的基石。近几十年,联合国的某些缺陷被国际司法(特别法庭,国际刑事法庭)地位的提升掩盖了。

联合国的不足之处与没有约束力的法律缺少强制手段有关,正如人们不断呼吁的那样,联合国必须改革。然而,虽说联合国近几十年来不是没有变化,但它至今没有表现出深入变革的能力。这一现象主要与内在于构成集体安全体制的国家的限度有关。这些国家,出于许多原因,包括它们之间的复杂关系,阻挠旨在赋予联合国体制更大空间的深入改革,尽管它们是这个体制的组成部分。

就像联合国于1945年代替国联,并于1946年取消国联那样,人们是否会看到第三个全球性的集体安全组织,一个21世纪的第三代组织模式的出现呢?目前没有任何迹象显示这一可能性。联合国继续扮演自成立以来的角色,但是它应当与时俱进,即使是为了维持自身的地位。

为此,必须改造联合国组织:限制否决权,扩大安理会,加强鉴定手段,创立一个经济安全委员会,成立一个世界环境组织。还应当更多地发挥联合国大会和共识会议的作用。理想的是联合国通过一个相互依存性宣言,这个宣言所依据的原则是命运共同体要求相互团结的原则,即承认基于宽容和多元主义精神的多样性,这个多样性体现为接纳个人、权力机构、国家以及国际社会的代表参与组织程序。

第三个体制是欧洲联盟,其哲学根源可以上溯到欧洲的启蒙时代。然而在实践层面,这个体制却是在三十年危机,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的惨痛经验中汲取能量,就像威斯特法利亚和约在(第一次)三十年战争中找到和平的原动力一样。历史上,还没有哪一个体制像欧盟这样,以如此快的速度,以非武力的方式将一个充满仇恨和不间断战争的地区变成一个合作、稳定和持久和平的地区。在许多方面,欧盟对国家政治的大量习惯做法和成见提出了挑战。特别是它证明了国家和人民之间的团结不是一个空洞的字眼,因为欧盟的发达国家为了融和欠发达的国家付出了极大的努力。

然而,欧洲模式能适用于世界层级吗?欧盟的急速扩大已经使这个体制不堪负荷。从目前的情况看,欧洲联盟向世界联盟的过渡显得非常遥远。地区联盟的集合也非常遥远,特别是在金融危机,负债累累,失业率居高不下,政治和文化分歧加深的情况下,欧盟为了摆脱困境已经自顾不暇。但是从哲学的角度看,一个基于欧盟模式的世界政府的想法使我们对这个概念产生了一点好感,自霍布斯《列维坦》以来,这个概念因使人想到一个享有绝对权力的专制国家而令人厌恶。

{{{从主权原则到相互依存性原则}}}

除了孕育和平和稳定的愿望之外,这三个既相互竞争和又相互补充的体制有一个共同点:它们都围绕国家及国家主权的问题运作。每一个体制都抱有自己特殊的主权观念,或将其置于问题的中心,或试图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超越,同时又将其作为构建一个国际或跨国家(但不是超国家)治理体制的前提条件。重申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关于国家主权不可侵犯概念的联合国宪章第一章第二条第七款 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

超越主权原则——而不是幼稚地鼓吹民族国家的消亡——这就是今天世界治理的关键。然而,正如德国哲学家彼得•斯洛特迪耶克(Peter Sloterdijk)指出的那样,“如此同时,国家仍然是危险的实体,因为任何人都不准备为了赢得更高一级的秩序而牺牲从优厚生活集装箱中得到的好处。”

诚然,民族国家仍然扮演跨国治理的主要角色,尽管它面对当今的问题有时表现得不知所措,或效益不彰。它的作用至关重要,因为没有国家,社会有一盘散沙的危险,就像我们在这里或那里看到的那样,对本国人民和国际社会都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索马里的情况就是如此)。但是,所有国家都迫切需要适应全球化。然而,我们发现全球化经常导致各国因担心多少失去它们的主权或者特性而自我封闭。我们注意到今天各国边界的管辖比以前严厉得多。

如果说主权原则(及其不可侵犯性)构成了17世纪以来国际关系的底线,那么今天,成为世界治理指导原则的则应是相互依存性原则,而且这一原则应当具有普世标准的价值。未来,新的标准,新的运作方式,可能还有新的建制都应当根据相互依存原则去构想和发展。

围绕相互依存性原则构建的世界治理在实施过程中必然采取一种寻求共识的方法。这样一种世界治理的伦理和政治基础需要本着对全球“负责”和“团结”的精神去探索,所有这一切都离不开“多元性”,“尊严”和“可持续性”的意识,这就是我们可以称作“21世纪世界治理的五个支柱”。

就像美利坚合众国的建国者通过建立一个有效的权力监督体制(我们在此前的其他文化中也看到过这一体制,例如智利的马普切人,或者易洛魁印第安人)而重新创造了民主一样,我们今天也必须通过谋求尽可能广泛的共识来寻找解决办法,激励所有的行动者参与必要的合作。这是一个十分艰巨的任务,因为既要使权力的行使合理化,又要符合民主的理想和公民性的实践。还必须根据效率和权限的原则(这方面的标准已经很难确定),而不是与僵硬的体制的关系来发展治理的方式。更重要的是,这个新的建构必须有能力协调有关各方和不同行动者之间的关系与合作。最后,这一世界治理还必须与从地方到国家,从地区到洲的其他治理形式兼容和互补。

构建一个真正的世界治理需要反映世界多样化的思维方式。为此,比较不同的思想体系是走向世界治理的第一步。显然,问题不只是比较或者对照思维方式,而是为未来世界设计一种多元普世思想。换句话说,不仅要努力使知识世界化,而且更重要的,正如陈力川所言,是“想象固有文明与外来文明的共生共荣,调和个人权利与社会和谐的关系,在集体主义精神和个人独立自主的需要之间找到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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